个人征信信息采集、查询授权书(2024年版)

重要提示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授权书前,仔细阅读本授权书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授权书中的权利和义务。如有任何疑问,请向经办行(社)、福建农信客户服务热线96336或福建省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统一服务专线968133进行投诉、咨询。若您想依法撤回本授权,可联系经办行(社);但贷款等业务结清前,若您撤回授权,经办行(社)有权依据《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及监管有关规定要求您提前解除合同,宣布合同提前到期并要求归还合同约定的本金、利息以及相关费用等。

一、本人同意并授权贵行(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国家相关规定采集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提供符合相关规定的本人个人信息,具体内容包括账户信息、鉴别信息、金融交易信息、个人身份信息、财产信息、借贷信息及其他反映特定个人情况等信息(包含本人在贵行(社)办理业务时产生的不良信息)。

二、本人同意并授权贵行(社)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通过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查询、使用、打印、保存符合相关规定的本人的信用报告。

具体授权查询的使用情形为(打“√”选择,其他打“Х”):

贷款审批及贷后管理:一是审核借款人的贷款申请;二是审核共同借款人的贷款申请;三是审核“先授信后提款”的贷款申请;四是在个人授信业务合同约定的业务生命周期内,对已审核过或发放过的个人授信业务进行贷后跟踪管理;

信用卡审批及贷后管理审核个人或配偶贷记卡和准贷记卡申请及贷后管理;

担保资格审查:审核个人作为担保人或被担保人(如被融资担保公司担保)时的相关资格,包括事前审核和事后跟踪管理;

法人代表、负责人、高管等资信审查: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贷款等授信业务,或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担保人或被担保人(包括事前审核和事后跟踪管理)时,审核本人作为法人代表、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管、股东等出资人、实际控制人等的信用状况;

资信审查:配偶申请贷款等授信业务本人未作为共同借款人时,审核本人的信用状况(本人是共同借款人时,应选择“贷款审批”);二是本人申请其他业务时,审核本人相关资信情况,包括事前审核和事后跟踪管理;

特约商户实名审查:收单机构发展和管理本人作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经办人的特约商户时,对本人进行风险管理、风险调查,包括事前审核和事后跟踪管理;

客户准入资格审查:审核个人支票业务等业务申请,包括事前审核和事后跟踪管理

受理本人征信异议或其他事项。

贵行(社)超出本授权范围报送信用信息、查询信用报告,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贵行(社)承担。

本授权书自授权人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授权人在贵行(社)处的授信或其他业务结清或终止之日止。如授权人的贷款等业务申请未得到贵行(社)的批准,则本授权书有效期至贵行(社)做出拒绝授权人贷款等业务申请之日终止。本授权书及授权人信用报告等资料无须退回给授权人。

授权人声明:贵行(社)已依法向本人提示了相关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应本人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本人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全部条款。

授权人(签字):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身份证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授权日期:20250705